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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转科制度

来源:口腔网时间:2013-09-30 00:00:00访问量:1632次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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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转科制度

l、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船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戍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口腔临床执业医师

2、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口腔医学技术。较重病员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口腔修复工艺。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带去综合治疗椅,牙片机,洁牙机。病人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执业助理医师,待遇优厚,底薪加提成。转

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按照科学发展理念与时俱进,适应时代需要,

3、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建立信用评价和服务能力评审制度,有 利于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管理,引导规范行医,提高管理水平。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价格的制定首先要符合门诊的定位和定位群体的口腔健康消费心理。转出科需要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先进的消毒设施和严格的无菌操作,提供了优质医疗、优质服务的保证。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七一:一医、一助、一机、一针、一管、一消毒、一无菌包.
秉承“多听患者讲一点,多为患者想一点”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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